1月5日,笔者从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获悉,随着今年1月1日零时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撤站并网,青海省也从1月1日零时起,对货车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货车通行青海省高速公路将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新的收费标准。
据悉,车辆通行费的收费主体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中通行费基本费率为0.45元/车公里路段包括:马场垣至平安高速公路、平安至西宁高速公路、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阿岱至李家峡高速公路、西宁至大通高速公路、牙什尕至同仁高速公路、川口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共和至玉树高速公路、大力加山经循化至隆务峡高速公路、花石峡至久治高速公路、西宁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宁至湟源一级公路。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