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15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民行批[2000]4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城南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海龙镇管辖;撤销花园朝鲜族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山城镇管辖;乡镇合并后,镇政府驻地不变,合并后的山城镇按民族乡镇对待;至此,梅河口市辖5个街道、14个镇、10个乡、1个民族乡。同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617674人,其中:新华街道76444人、和平街道49070人、光明街道18616人、解放街道31726人、福民街道30425人、山城镇43647人、海龙镇43037人、红梅镇51982人、新合镇28057人、野猪河镇8372人、曙光镇14097人、中和镇14196人、黑山头镇12548人、水道镇10756人、进化镇12945人、一座营镇11597人、康大营镇13308人、牛心顶镇12008人、大湾镇9690人、双泉乡5717人、义民乡12378人、杏岭乡17509人、李炉乡9770人、四八石乡11797人、湾龙乡20228人、双兴乡13894人、兴华乡11122人、小杨满族朝鲜族乡9647人、姜家街乡4732人、吉乐乡8359人。
2002年6月14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民行批[2002]5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四八石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红梅镇管辖。
2002年末,梅河口市总人口61.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1万人。辖5个街道、14个镇、10个乡: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和平街道、福民街道、光明街道、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新合镇、曙光镇、中和镇、进化镇、一座营镇、水道镇、野猪河镇、康大营镇、牛心顶镇、大湾镇、黑山头镇、李炉乡、双泉乡、杏岭乡、双兴乡、兴华乡、姜家街乡、吉乐乡、小杨满族朝鲜族乡、湾龙乡、义民乡。其中,和平街道、解放街道、福民街道委托梅河口市经济贸易开发区管理。
2005年2月5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民行批[2005]2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野猪河镇、双泉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牛心顶镇管辖;撤销义民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杏岭乡管辖;梅河口市由24个乡镇调整为21个,乡镇平均面积为100.4平方千米、平均人口为21465人。同年9月9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民行批[2005]25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姜家街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小杨满族朝鲜族乡管辖;撤销大湾镇,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山城镇管辖(享受民族乡待遇)(10月山城镇完成与大湾镇的合并)。2005年末,全市辖5个街道、12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和平街道、福民街道、光明街道、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新合镇、曙光镇、中和镇、进化镇、一座营镇、水道镇、康大营镇、牛心顶镇、黑山头镇、李炉乡、杏岭乡、双兴乡、兴华乡、吉乐乡、小杨满族朝鲜族乡、湾龙乡。共有303个行政村、27个社区。
2009年,梅河口市总面积2174平方千米,城区规划面积81平方千米,城市建设用地47.5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22.2平方千米;总人口62万人,其中城区人口25万人。辖24个乡镇(街),303个行政村。吉林梅河口经济开发区(省级)规划面积11.14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