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境内有马鞍山,以山为名。1954年始设马鞍山镇,属当涂县。1955年成立马鞍山矿区,属芜湖专区。1956年由当涂县的马鞍山矿区和采石镇设立马鞍山市,由省直辖。1958年马鞍山市划归芜湖专署领导。1961年马鞍山市改由省直辖。1983年6月当涂县划归马鞍山市管辖。
1996年,马鞍山市面积1684平方千米,人口约114.5万人。市政府驻花山区。辖金家庄、花山、雨山、向山4区和当涂县。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马鞍山市总人口1196916人,其中:金家庄区86261人,花山区179542人,雨山区132943人,向山区168830人,当涂县629340人。
2001年7月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1]75号):(1)撤销马鞍山市向山区。(2)将原向山区的慈湖乡划归马鞍山市金家庄区管辖,霍里镇、濮塘镇划归马鞍山市花山区管辖,雨山乡、佳山乡和向山镇划归马鞍山市雨山区管辖。
2004年,全市乡镇由31个调整为19个,将当涂县的银塘镇划入马鞍山市雨山区。2004年底,全市户籍人口为124.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6.22万人,非农业人口58.17万人。共有12个街道、13个镇、6个乡。
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2011]84号):将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
2012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103号):撤销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和花山区,设立新的花山区,以原金家庄区和花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花山区的行政区域。花山区人民政府驻霍里街道秀山大道166号。设立马鞍山市博望区。将当涂县的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划归博望区管辖,以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的行政区域为博望区的行政区域。博望区人民政府驻博望镇工贸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