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尧时东夷族部落酋长许由,率众牧耕于此,故名“许”。周代称许国,秦置许县。公元221年,魏文帝曹丕废汉立魏以后,因“汉亡于许,魏基昌于许”,改许县为许昌,为曹魏五都之一。南北朝时设许昌郡。唐、宋、元、明、清,许昌均为郡、府、州所在地。民国时期,先后为河南省第二、第五行政区所在地。1949年设市。
1949年2月建立许昌行政区专员公署、许昌市,专区辖15个县(市)。1986年1月18日,国务院批准,许昌市升为地级市,原许昌地区所属的禹县、长葛、许昌、鄢陵4县划归许昌市管辖。
1997年8月,将平顶山市的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许昌市面积4076平方千米,人口约347.6万人,辖魏都区、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代管禹州、长葛2个县级市。市政府驻魏都区。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许昌市总人口4124086人;魏都区373387人、许昌县737384人、鄢陵县564477人、襄城县679863人、禹州市1122669人、长葛市646306人。
2005年末,许昌市辖1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全市共有18个街道、35个镇、43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