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
至1998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等12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大兴等6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2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6县
大兴县(黄村镇) 昌平县(昌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8年3月3日,国务院(国函[1998]17号)批复: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顺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