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底,海南省辖2地级市,6县级市、4县、7自治县、3市辖区、1办事处(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县级),201个镇、104个乡、22个街道,2553个行政村、329个居委会。年末全省户籍人口170.76万户、714.0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73.81万人,农业人口540.25万人。
海口市 3区
振东区 新华区 秀英区
三亚市
省直辖单位
通什市 琼海市 儋州市 琼山市
文昌市 万宁市
澄迈县(金江镇) 定安县(定城镇) 屯昌县(屯昌镇) 临高县(临高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
东方黎族自治县(八所镇)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城镇)
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永兴岛)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撤销万宁县,设立万宁市(县级),以原万宁县的行政区域为万宁市的行政区域。(1996年8月5日民政部【民行批53号】批复)